精密型三坐标测量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精密型三坐标测量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精密型三坐标测量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FS-G-2017-402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0595-83393307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博览大道泉州轻工学院行政7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5-82668871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秀鸿
联系电话:0591-83393306、0595-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四、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招标内容及详细要求 |
1 |
1 |
精密型三坐标测量机采购项目 |
测量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
五、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6日08:00至2017年11月22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购买时间时间:2017年11月16日08:00至2017年11月22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06日09:00
八、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06日09:00
九、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