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部分假期安排,清明节于 4 月5日至7日放假,4月8日(星期日)补周五的班。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综合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