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情况,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假期安排:4 月 4 日至4月 6 日放假调休,共3天。4 月 7 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在放假前安排一次部门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外出时注意人身安全。要确保工作联系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