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教育办公室
对口海西研究院人力资源处、教育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上级和制(修)订落实中心人事、人才、离退休、研究生等相关政策与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人才引进、培养、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负责国家、中科院、海西院、福建省、泉州市等各类人才项目和人才奖项的申报与过程管理;
(四)负责临时项目聘用人员、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等流动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全过程管理。
(六)配合创新单元,承担学科点建设和评估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分会及学生社团管理。
(八)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奖助学金、医疗保险、户口、档案、住宿等学生事务管理。
(九)承办上级机关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